律师您好!我在某一天的下午,我和老爱人孩子三人乘坐了一辆小面拼车从呼市到包头的高速公路上,由于前方小轿车掉头,导致我们乘坐的车与前方车尾相撞。我爱人因车祸导致左脚脚面骨折,一起乘坐的其他乘客伤势严重,将其告上法院,法院最终认定责任是3、7责任,小轿车7责任,小面是3责任,我想请问,给与我们的赔偿是有双方车辆来赔偿?还是有我们乘坐的车辆来进行赔偿。索赔的费用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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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费用主要为 医疗费 营养费 误工费 交通费等等,如果致残还需要给予伤残补助及伤残设施费用已经其他的如车辆维修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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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小轿车车主主张赔偿,亦可向小面车主主张赔偿。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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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小轿车车主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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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双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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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对方车辆按照第三人责任赔偿,所做的车辆应当按照承运人责任赔偿,
追问:我想问一下!按照您这样的说法,给与我们的赔偿是怎么给呢?比如谁多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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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车共同对你们造成了侵害,你们的损失应当由双方的车辆来赔偿。具体索赔费用可与律师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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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双方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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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