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刚刚结束高考,我从友人那里听到一个关于“以公养学“模式的教学方式,他是是有北京瞻前有限公司和成都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办学,但是我们至今已经开学3个月了,我们一直没有看见学校领导,而且我们在报名时签署的那个教学合同和现在的教学出现了很大的偏差,而且我们被要求去参加工作,工资低廉,而且会影响上课时间和休息时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要求见校领导,但是项目人回绝了,并称没有必要和学校领导不是我们能见到的,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没有积分,请各位帮帮忙,谢谢了,十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