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是个市场里面摆摊卖小菜的摊贩,因为因为隔壁摊位的摊主眼红我爸妈的生意好,经常以各种理由骚扰我爸妈,前不久,就因为忍不住跟他有口角之争,他就动刀动棒打伤我妈,当时马上报警,但是他以自己也受伤为由,{实际他没有 受伤}没有被抓,我妈被送往医院住院4天,医药费大约花了 4000多。出院那天派出所叫我们去协商赔偿问题。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知道他们是怎么 鉴定的,我觉得伤的很重了,当时面部大部分都肿了口里都流血了,打人者说他只愿意赔偿2000元。拘留5天,我爸妈没有 同意,然后派出所说不管了,要我们自己去 起诉,不知道这样派出所做的对不对,我想问下这种案件起诉的 话会得多少钱,会不会赔的钱连请律师费都不够,还听说很多这样的案子律师都不愿意接,还有要些什么程序,我在佛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