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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弟弟被人砍伤,前小臂骨折(两根骨头全断了,现在手术后上了两块钢板在里面),法医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合理吗?若不合理我们能提出重新鉴定吗?还有现在检察院要求我们提出赔偿申请,请问除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之外,在法律上还有哪些可以提出申请赔偿的,而且在赔偿金额方面有哪些标准呢?谢谢!

损害赔偿
2004-07-15 04:26: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人逼迫我一朋友与她结婚,我朋友不愿意结果她恼羞成怒两次行凶,第一次冲向我朋友家扬言要砍死家里人结果在家里人的好言相劝下没能砍伤人,但最终砍坏了家里部分物品,时隔一月又在我朋友上班不防的情况下冲向我朋友办公室,提着40多公分长的西瓜刀砍断了我朋友左大腿肌键最终鉴定为轻伤。(当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上诉到法院后,整个案件事实已被确定,但由于凶手的父亲是本市林业局局长有很深的关系网,案子一直拖延时间不处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担心这个案子会不会因为人情关系就这样一直压下去,就是不压下去即是凶手已经向法院承认了事实,这个事也会不了了之?烦律师您给我们指点。
  • 你好:前小臂骨折(两根骨头全断了,现在手术后上了两块钢板在里面),法医鉴定为轻伤。
    这是合理的。即使你们能提出重新鉴定,也是徒劳的。 仍然会是同样的结论。
    检察院要求你们提出赔偿申请,除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之外,你们可以事情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要求索赔。
  • 可向上级机关反应。
  • 你好:有立案就有结案。会有结果的。
  • 现在过了多少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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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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