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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工作,用工单位收取押金200元,但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了,已交辞职书,但未到期,现因家里有事需请假回家,用工单位不批准,想拿回押金自离,但用工单位不还押金,这样合法?

经济相关
2012-11-13 16: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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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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