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套住房,六月份承包给他人装修。装修时装修工在拌砂浆是为铺薄膜,导致水渗楼下住户家,造成损失后,本人向楼下住户赔偿一千元。十月底通暖是,地暖漏水,造成楼下部分地板变形屋顶浸水,后经物业查看,认定为人为造成地暖管破裂。经过询问施工队,在六月房屋装修施工期间发生渗水纠纷,楼下业主曾经和施工人员发生争执时,楼下业主挥动铁锹向地面砍去,造成水暖个破裂,以至于冬季通暖是水管大面积漏水,造成楼下住户的客厅损失,先楼下住户要求索赔。请问该由谁承担责任,本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