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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08年9月工伤劲椎损伤,导致瘫痪,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二级,大部分需要护理。社保局现在每个月按照地区工资最低标准下发1100块钱的伤残补助还有1400元的护理费。但我父亲原先工资是3000多,现在快要处理了,能向单位索要哪些赔偿?另外公司快上市了,是上市前处理较好还是上市后处理比较好?

劳动纠纷
2012-11-18 22:38: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二级伤残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大部分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建议你在上市前处理。
  • 二级伤残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大部分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上市前处理比较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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