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熟人于20O4年以我的名字和其他四位房主在国土局拍卖了一宗地、拍卖价大约壹佰万成交、分五户建房、现在房子已经建好了好几年、到现在还没有办好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只有国土局发的一张像是临时土地使用证一样的东西、上面写有等工地竣工验收后到国土局办证大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我之前去国土局办证大厅办理过一次、里面的人也没有一个详细的说法、只听里面人说我这房子还要去一什么单位叫人来评估、是有这回事吗?那么评估的费用还要多少钱?因为我之前买地的时候已经多付了伍万块钱给我那熟人帮办证件手续、现在我那熟人又死了、我该怎么办理我的两证手续、我现在手上有规划证、临时建筑施工许可证.国土局发的一张临时土地使用证、还有以前评估拍卖书复印件、和地税局发票复印件、有以上这些材料我的房子和基地在法律能受到保护吗?有我以上的这些资料如果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走那些程序来办理、两证办下来还要花多少钱呢?我的房子在湖南省湘阴县、是商住楼、房屋地面积160平方左右、全楼总建筑面积大约在1000平方左右、求助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