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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伤治疗期间,厂里按市最低基本工资发放:月一千五。我的底薪都不止一千五。我的底薪都不止一千五,为此我找厂里理论,厂里说是按劳动法规定的,只要给不低于市基本工资就行了,不服就去劳动局告啊。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吗???我治疗结束后,经询问医生我可以上班,我向厂里提出要上班,因为我找厂里理论工资的事,厂里却以我向工伤影响工作进度为由,不安排我上班,还说既使安排我上班,也不安排原岗位,也不会安排任何加班,让我一直拿底薪,慢慢玩我,看我能挺多久。请各位帮忙解答?工伤治疗还没做鉴定,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2-11-06 17: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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