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2007年进入一家饭店工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12年7月公司门店装修3个月,叫我回去等通知。2012年10月重新营业,但没有通知我去上班。公司从7月份停止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转出。我想请问我可以向单位要求那些经济补偿。(合同工资每月2000元,实际每月3000元左右)谢谢!

劳动纠纷
2012-11-06 15:14:2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上班,也可以要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建议请律师,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上班,也可以要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需帮助,可联系面洽。
  • 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上班,也可以要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在公司上班,也可以要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建议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按照实际工资要求支付赔偿金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在单位上班,也可以要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1、公司已经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12个月的赔偿金,即36000元。

    2、建议此事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要求重新回单位上班。如果不同意,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或赔偿之后再行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注意相应证据材料的搜集。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违法解除合同,可要求继续上班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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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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