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现因怀孕三次都流产,老公提出离婚,09年他个人出资按揭一套住宅房每个月还贷1000元,2010年我们登记结婚,三年里我们基本是各自支配自己的收支,今年最后一次流产至今才三个多月身体还在调整中,在这种情况下他提出离婚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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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在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2、你们婚后是否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婚后所得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前他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法律上规定该房产归其所有,但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门对方应给予你合理补偿。
追问:再问下增值部份是指在还贷三年里房屋的增值部份可以要求分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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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补偿的话,建议双方协商。离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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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要求对方给予你怀孕三次都流产于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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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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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得不到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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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可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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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你们婚后如果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婚后所得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前他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其所有,但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给你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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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