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亲的养女,辛苦把我养大成人。现在我己经结婚,并且已将户口迁入丈夫家。
可是亲生父母使终是我的一块心病,于是就和亲生父母家开始了往来。
因此我养父家兄弟不满意,说我不认养父了,于是提出了要我支付给养父儿时的扶养费和将来的赡养费,要一次性付清。
而我不同意,我并没有不认养父,也不想结束收养关系。对养父将来也要履行我赡养的义务。
可是养父家兄弟确以我和亲生父母家的来往判定为我要主动结束收养关系,为此索要抚养费和提出老人的赡养费。
请问我要如何来正确的维护我的权利和履行我的义务。
收养问题
1 :我已经结婚,户口以迁离养父家,那我现在和养父是什么关系。
2.我和亲生父母间的来往就是我和养父解除了法律上的关系了吗?解除我和养父法律上的关系,有什么条件和规定。
3.解除关系后,是否要对养父进行经济赔偿。我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赡养问题
1.兄弟提出的一次性支付赡养费,是否可行。支付后作为养女的权利和义务是否随即消失。
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