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7年5月8号进入公司至今没有和我上任何保险(有一个502元的人身意外险),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这几年里公司给我培训了证件有:五小证(5年过期、还差一年就失效了)、健康证(已经过期)、跟踪卡(一年一审)、CCS焊工证。他还欠我三个月的工资!不止我自己所有员工都一样!现在我辞职了,他要向我这三个月的工资里扣除五小证1900加上工时6天合计2350元、健康证468元、跟踪卡100元和工时费37.5元CCS焊工证1480及工时费37.5元。他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根据天津市的有关法律他应赔偿我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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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为不合法,是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单位应当承担的,不应当个人承担.
单位应当给你上保险,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过时效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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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要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要回扣除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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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要回扣除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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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交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扣除的工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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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主张要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以及克扣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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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可以去仲裁维护自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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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做法不合理,可要求足额发放工资,补缴保险等(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已过时效,无法支持)。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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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要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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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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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涉嫌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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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