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朋友25万元,有借款合同,当时书面约定的是2010年11月归还,现在已经快两年,他公司出问题资金已经周转不灵,钱现在拿不出来。但他人还在上班,并且承诺积极想办法筹款,目前我应该如何完善这个借条(两年时间好像就要失去诉讼时效了),目前也不想闹僵。可以在原来的借条上让他写上补充条款吗?应该写明哪些东西呢?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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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对方出具还款计划书,尽快办理此事,否则时效已过,对你方不利
2、可委托律师代书;
3、可留存号码,需要咨询、帮助,电联
4、此回复,供参考,具体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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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对方重新出具借条,借款日期靠后些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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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以免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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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重新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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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写还款承诺书,或者及时起诉。另外借条的诉讼时效为自你主张之日起两年。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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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重新写一张借条,2、可在原借条后重新约定还款期,如,经双方协商现将还款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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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起诉,或者另写借条,延长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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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