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和对方添的合作协议·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和对方添了合同·就在我经营1个月以后 真正的房东找到我说对方没有权利将商铺转租给我·这份合同名为合作实为转租·后来房东就把商铺收回了,因为我交了押金 后来我就去法院起诉了对方要求对方退换我押金及剩余的房租 在法官的调节下对方添字了 答应1个月以后给我·可是一个月后找不到人了·我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了 后来法院传唤对方与我交涉·对方突然又说要起诉我没经过他同意我使用了他注册的商标·因为在我和他添的合作协议里面有一条说明 虽然店子归我经营 但是必须和他的产品进行合作·同时当初也是他允许我用它的商标的·但是现在矛盾升级后他反过来咬我 说我使用它的商标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算是商标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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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侵权。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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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合同中有无规定商标转让,还有看他商标是否向商标局备案了,要是没有备案就不要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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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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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