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女,23岁,与娄某结婚。婚后与娄的表弟高某通奸,被娄某发觉,夫妻间经常发生争吵。一日下午,李帮高家耕地,娄得知后到高家找李,与高厮打。被拉开后,娄李二人回家。第二日上午,娄李二人再次发生争吵,李要走。娄说,我喝农药了,李说,喝药了怎么不去医院。李即出走,娄在后面跟随。行至村西时,娄曾倒在路边,李为将娄甩掉,对娄说,你再跟着,我就踢死你。李躲到村外废炸药库里,娄仍继续跟随。当娄跟随到废炸药库时,李甩掉娄,返回家中取衣物,嗅到了农药味,发现屋内地上放着农药瓶,但仍置之不理,与高一起离家出走。途中李对高说,娄喝药了。第二日上午,村民发现娄死在炸药库里,经法医鉴定,娄为“氧化乐果中毒死亡”。当天。李高二人往家中打电话得知娄中毒死亡,即逃往外地躲藏,不久被公安抓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