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10月买房,12年11月交房,先发现户型和签订合同不一样,少了6平米露台,我该怎么维权,能赔付多少,购房单价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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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的房子建筑面积是多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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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据合同起诉解决
追问:可是购房合同只是户型图有露台,没有明确说明赠送,我能要求什么赔偿,开发商只赔付一年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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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同意不解除合同,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数额需要鉴定平方米露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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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能赔付多少,要先看到你的合同,才可以确定。
如还有疑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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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