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从2011年3月24日入职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提出辞职,在2012年5月12日办清离职手续。期间在2012年4月上班1天,5月上班半天,其余时间是公司批准请假,因为家人住院手术而请假的。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认定我在公司工作了1年。请告诉我!谢谢!

劳动纠纷
2012-10-17 10:3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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