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1年离婚后孩子由我也就是女方抚养,男方出一点抚养费。出了3个月,以后他就不给了。我再婚现在他又想把孩子要回去,我不给会怎么样?法院会怎么判?

婚姻家庭
2012-10-16 08:58: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可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 协商解决为宜,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 如客观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法院是不会支持其主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样确定
86395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要怎样变更
4960
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 41853
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
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婚姻动态 25059
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
子女抚养纠纷 29898
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如何定论?
抚养权 43309
孩子抚养权如何定论?
能否要回抚养权?
婚姻动态 15957
能否要回抚养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