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于去年10月协议离婚。离婚时因为觉得自己收入没有先生高,孩子跟着我会受苦。所以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先生。
孩子今年六周岁。上幼稚园大班。
离婚的原因是先生有外遇,并是与一同样有家有子的已婚女性,系他的同事下属。
现在,我工作收入稳定,先生的相好又在法院闹离婚,并且她也要带着孩子。她离婚后,他们一旦结婚,孩子就有了后妈并且还会有一个弟弟。我实在不舍得看自己的孩子有个后妈,人家又有自己的孩子带着。
而且我现在也完全有能力好好的抚养孩子,我的收入比他们两个人加起来的都高。
请问,我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可以试图协商解决,如有可能亦可诉讼。
-
就是找他协商,他不愿意,还立刻找我爸,我爸说一个女人生活还要带个孩子,我这一辈子就玩完了,当然坚决反对,弄得我无路可走。
所以我才想要通过法律,我想问,如果通过法院,我有没有把握?
-
如果他们两个结婚成为事实了呢?
我如果找不到什么切实证据还是无法要回孩子?
-
你需要证明小孩由父亲抚养存在对其重大不利的情形,难度较大。
-
这种情况确实很难,仅凭收入情况是不足够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