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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有400多人的三来一补台资企业,老板想注销然后扩大另一家公司,所以要求我们所有人改签那家公司资料和合同,然后陆续的把机台全部搬走了,但是老板看到还有20多个人不肯改资料,不肯去那家公司上班,他就故意留了几台破机器在公司,都是可以报废的,但是也还能运转,他就说不注销了,留了几台机器给你们上班,反正公司还存在,还给你们班上,不去的人你也没权利去告我,受不了就自己走人,就是没有赔偿,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厂里都空了,就剩几台机器了,难道真得维护不了我们的合法权利了吗?

刑事案件
2012-10-16 16:55: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追问:另还有个问题麻烦问下,我前不久办的结婚证,今年26岁,向公司申请晚婚有薪假13天,公司不给说只有3天,这个我是否可以一并告他,是否可以用法律维权
  • 如不提供劳动条件的,可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老板目前的意图就是让我们剩下的人围着那几台机器转,反正有事情给你做,就不注销,等所有人受不了了, 自己自动辞职,这么恶劣的行为我们就没办法了吗?目前公司很多部门都搬走了,就剩我们这些不愿意改资料的人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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