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10月15日签的,到2012年10月14日止,到2012年10月13日之前公司没找我续签,2012年10月14日(星期天,算加班)我去上班,我是做统计工作的,部份工人的有些工资方面有关系,10月14日这天早上9点左右有个操作工来找我看他的料的没少,我给他看了,他补了张出库单给我,按分司规定补单是要扣钱的,然后我问他这张单是算谁的,他说是他的,我说那要扣200元,他当时很生气就打我头,我把这事跟生产厂长说了,生产厂长说找生产部长去了解一下,到下午4.30分我打电话问厂长,他说明天问部长,我说这事解决好了在去上班,我明天先请一天假,我今天没去上班,对这件事的解决方法还没出来,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厂里不给解决,我应该怎么办离职对我最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