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与女友经人介绍后不久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了结婚仪式 但婚后不久女方就回娘家了 现在女方要求解春婚约 请问我满送给女方的彩礼 现金和首饰 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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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们没有登记,所以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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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要回来,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为你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起诉对方,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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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然可以,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具体可以委托本律师处理,或可以介绍海兴的律师帮助您。
请联系本人电话或来沧州海岳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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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应该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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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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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