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女,于2006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财产归男方所有,女儿的一切费用归男方支付。但离婚后男方并没有抚养女儿一天,并且没有支付过一分抚养费。事隔三年后双方因很多因素提起复婚,但男方需用钱,让我去房管局签字析产房子。我想反正都要复婚,他也等着用钱于是就为他着想签了析产房证的字。就这样共同生活了两年多婚也没复成,他又找了我姨家的女儿同居。于是2012年六月份我起诉要回女儿抚养权,他每月支付抚养费5百元。从没有准时给过。因女儿去拿衣服,他还将女儿的亲情号码直接取消了。请问律师:我女儿今年十二岁了,可以以她自己的名义起诉她爸爸要回一部分财产吗?或者其他办法?

民事相关
2012-10-17 16:13: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起诉女儿索要赡养费可以吗
1789
离婚没要孩子抚养权是不是彻底失去孩子了
民法典 1631
离婚没要孩子抚养权是不是彻底失去孩子了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民法典 904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 727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5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0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9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4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