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两个问题:我姑妈有一套使用权公房,户主是我姑妈,内有她本人,她儿子及孙子三人户口,其他儿女未参加当初该房的动迁安置。现在她儿子提出要将该房买成产权房,产权人写她儿子。请问:除了买成产权房相关费用外,还有其他税费吗?为了防止她儿子以后胡作非为,我姑妈想与她儿子订立一份书面保证,大体是产权房后,如果儿子不孝,我姑妈单独享有更改产权人的权利,该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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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变更产权人必须由产权人办理。所以如果将来儿子不孝,你姑妈不能仅凭保证书去办理产权人变更。
关于税费问题,具体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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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效力。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必须经过原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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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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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变更产权人必须由产权人办理。所以如果将来儿子不孝,你姑妈不能仅凭保证书去办理产权人变更。
关于税费问题,具体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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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办理产权变更必须要产权人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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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保证书好像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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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最好让你姑妈也加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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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