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08年我与朋友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公司,并担任副总一职,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盈利,但从未分配红利。现由于经营理念不一致,我拟提出辞职,并清算红利及退出股份,请问该如何着手办理?其利润是否可全部用于分红,若否,那么哪些资产可作为红利分配?若不退股份,离开公司后失去对公司财务的监控,若其邪心将财务账面做亏,该如何保障合法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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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都是按公司章程约定的处理。分红利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须经其他股东同意;退股也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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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能退股的 你可以将股份转让给他人 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是优先购买权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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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章程约定处理,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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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章程有约定或公司解散,不能退股,即使离开公司也可行使股东权利,你也可以出售自己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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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红利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须经其他股东同意;退股也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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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公司章程约定处理,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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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你的股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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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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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