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原是大集体企业.在2000年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单位原名称后面加上(股份合作制企业).无主管单位.也没有有限公司这几个字.我现在以退休.想退股不知道能不能退.我也问过律师.有的律师说不能退.只能在内部转让.单位也没有义务收购.只能等年底分红.但我看到城镇股份合作制章程里面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内.股东不得抽回股份.在发生职工退休.调离.辞退.除名死亡等情况下.职工股份可按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或由企业收购.但在企业终止前六个月停止收购职工股份.股东转让股权时.本企业职工有优先受让权.我看到这一条和律师回答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我在请问律师我能不能退股.现在我们退休了.单位在职股东到年底有分红.我们退休的没有分红.我因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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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能退股,只可以进行转让;但你退休也享用分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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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退股。
有同等的分红权,如不给分红,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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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本企业的章程,如果有此规定可以要求企业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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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