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花费21万元购有楼房一套(现价值40万元),登记在男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男方如果将住宅楼出售,房屋增值部分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2、双方2012年春,开电脑门市一个,店内货物价值5000元,所有货物归男方所有。 3、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双方同意随房屋一起,归男方所有。 4、机动车辆:2011年5月1日购有吉利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女方所有。 5、债权与债务: 双方因购房,买车,共欠外债18万元,(其中房贷8万元) 全部由男方承担,其中4.3万元 (系欠女方亲戚),自本协议生效起一年内,由男方交由女方还债。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在分割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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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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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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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