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相亲认识的,没有感情基础,我们结婚两个月以后他就去意大利了。他欠债都没有跟我说,我们吵架了,我搬回了娘家。后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又搬回了婆家。我在他家20多天他都没有打电话给我我很生气。后来我在他家接到他的电话,他就问了他妈妈在哪里,我告诉了他他妈妈在老家他就挂断了。我很生气马上就给他妈妈打电话,他妈妈说会骂他,我就一直在等他打电话给我安慰我,可是我等到第二天都没有。我越想越气就一时冲动去流产了。事后我们都承认有错和好了,但是他妈妈不肯原谅我,要我写保证书。请问合理吗?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我和我老公两个人都写?保证书可以找人代写吗?如果他妈妈要告我的话,我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哪部法的第几条,请解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