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在公司工作9年多了,工公司于入职当年签过一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未通知续签,本人也未主动找公司签合同。现在公司说因本人销售业绩不好,要降工资(工资指基本工资+话费补贴+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不含销售业绩提成),公司与我沟通说要降工资,说依每个月业绩来定下降幅度,在这个月发工资时直接降了2000多元。现在我想提出辞职,请问能获得哪些赔偿吗?注:公司是在我入职第三年开始购买的五险,一直未买住房公积金,也无年休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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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超过一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你辞职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主张九到十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同事单位扣的你的工资,你有权要求补齐。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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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来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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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案情较为复杂。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愿意,我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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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工作9年,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未买的保险你可要求购买,还可要求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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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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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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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