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是深圳的一名员工,在6-8月休了产假,产假期间,公司未发工资。后来公司回应说上班了再给,我9月7号上班至今,一直未发工资,今日再问公司,公司说10月底发。并且只按照底薪1200来发(但是我平时工资卡收到工资为2000上下,社保卡上缴纳的社保也是按照1500底薪来缴纳的),我有以下2个问题想咨询下:
1,公司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1200发是否合理?应该是至少1500或者2000吧?现在我该如何操作?
2,如果申请投@诉或者仲@裁,需要哪些资料?应该能得到多少补偿?
另外,公司合同5月续签后,一直未给我合同,多次要,一直拖;我已满24周岁,没有给我剖腹产假(刚开始答应,后来我休了后又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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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关系的证据,及未发产假工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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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生育应给带薪产假,其产假工资应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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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工资结构,一般来说是按照2000多的平时工资发放,至少不低于1500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深申请仲裁解决,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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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