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五金厂做电工一年多了
做得很好,但因和一个部门领导有点意见不统一工厂就停我的薪,开始是一周,叫我无条件请假,后来又停我一个月,现在还是在待工,这样的停薪留职,连工厂都不能进,工厂的 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又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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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假,应支付你工资。
2,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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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做法实际上是变相解除了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及时与律师联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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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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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投诉,也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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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违法.可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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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维权,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若需要可电联,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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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