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28岁,和老公在一起八年, 我们有一个7岁的女儿,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去结婚登记,前面两年我们感情还不错,后面几年由于他家庭的原因我和他的感情已经几乎破裂了,是打算不要和他浪费时间过下去了,但是为了孩子我还是坚持和他在一起,前几天我丈夫的父亲由于挪用公款十万元东窗事发,是我丈夫背着我的情况下去借了十万元的贷款给他补上去的,马律师,如果我现在提出和丈夫分开的话,我们需要到法院去解除婚姻关系吗,我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女儿也喜欢和我,我要怎么办呢,还有,他借的十万元的贷款债务是不是要我跟他一起去偿还了呢?我现在很着急,也很迷茫,能帮帮我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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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你并不知情应由你老公个有偿还。孩子抚养权可以争取,起诉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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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你无需承担债务。协商解决抚养权事宜,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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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你无需承担债务。协商解决抚养权事宜,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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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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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