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的一名消费者,2012年9月28日和9月29日分别在**团上团了价值69元的去***公园的优惠劵7张共计483元,团购成功后在查看行车路线时才发现此卷不能再十一长假中并且只能在周一到周五使用,所以我找客服申请退款,可是客服说:“本活动不支持退款,一经购买,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这是霸王条款,虽然事先没有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是我的疏忽但随后发现了就有权终止此合约不是吗?请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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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订立合同关系后,除非有法定解除事由或对方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这是双方订立合同后的基本法定义务,不是霸王条款。如果订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交易稳定性怎么保障?你订了票、交了钱后对方也要解除合同,告诉你不卖给你了可能吗???
追问:我是团的电子卷,没有订立任何合同,而且“本活动不支持退款,一经购买,概不退款”这句话是写在网页的温馨提示中的,难道仅凭提示中的这句话我不满意就不能申请退款了?那就太不公平了,买卖应该是自由的不是吗?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三章第二十四条中所说内容不包括我这种情况还是我对此条款认识有误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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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有违规行为可以退款,如果退款原因是你事先没有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的疏忽造成的,而又与卖家协商不成,是不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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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书面协议,并且你本人也签字,那么如果解除,需要你提供对方有欺诈、胁迫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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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