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于2007年卖掉了一套动迁房的房票,议定价格是4万5,当时有2个中间人,下家把钱款(据说是10万左右,还有的是中间人的利益)一次性付给了中间人,但是中间人只给了我爸妈2万5,剩下2万打了欠条,欠条写“至拿到XXX(我爸名字)房产证后支付”。现在,1个中间人联系不上,还有1个中间人不肯付钱。下家已上诉,要求我们过户。请问:1,我们能否主张,收到2万后再行过户?2,买卖协议上有一条“过户前,若有一方违约,需支付100%违约金”,那我是否可以按协议支付违约金(当时购房是30万,我支付下家60万)后收回房子?3,败诉的话,要承担的诉讼费大约是多少?盼详复,谢谢。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积极应诉,需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履行
2、是可以的
3、诉讼费按照您的诉讼标的计算
4、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是可以的,诉讼费用要根据讼诉标的来计算,若需要近一半帮助可来电或来律所详谈。
-
这要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如何付款以及如何过户的问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