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7年多,应聘是在质检部,驻外QC,现在公司想炒我,不想赔我那么多钱,现把我调回公司,不安排工作,让我在公司闲着,和我耗时间,合同是今年12月底到期,到期后就可以从08年开始赔钱,我现在不想和公司耗,但我又想拿到我应该拿到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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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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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办法帮你实现要求.
面询律师,给你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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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委托律师指导你依法(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律理由)辞职,并依法争取应得工资和各项补偿。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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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如何调回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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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被迫辞职、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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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