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你的陈述来看,我认为: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
如事发路口为交通控制三无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无交通标线控制、无交警指挥,则:“二轮摩托车在主要公路上行走,右侧路口突然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两车相撞”,初步评估为摩托车一方有让行义务,拖拉机一方有先行权,如双方再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拖拉机一方可能负事故次要责任,摩托车一方可能负事故主要责任。
二、关于民事赔偿责任:
(一)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
1、在诉讼上,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由法院最终认定。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事故责任,由法院决定。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请阅读我在找法网个人工作室里的相关案例。
2、交警调解的,在调解上,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般依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不依交警认定,直接按双方协商一致的事故责任比例调解。
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