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81年分田到户时分给一家人的,父亲在当兵时将户口迁出老家(叔叔户口在老家),爷爷去世后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户主被改成叔叔,土地全部登记在其名下(但奶奶健在)。现在因拆迁需分财产,叔叔想要全占,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没有权利分财产。财产包括一套老房子还建和十亩多的田地。请问打官司能有几成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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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关于老房子,如果你叔叔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产权人名字变更,那么你爷爷的其他继承人——包括你奶奶、你爸及你爷爷的其他子女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子的拆迁款,但可能会涉及时效问题;
2、关于十亩多地,你叔叔无权擅自将这十亩多地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登记在其名下,也应该属于全家人共同的地,涉及征地的时候,全家人都有权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你叔叔不能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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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请问时效问题是什么情况,现在土地款还没有分,房屋还没有拆除,这样算是有时效么?还是户主的异议问题,这个事也是拆迁来了才发现的,之前大家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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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你爷爷的财产按法定的权利继承,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
追问:请问我爷爷的财产应该包括哪些,土地和房屋都算么
追问:您好,现在我怀疑村大队和我叔叔之间有勾结,因为户主的事就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大队一手包办的,而且村大队一直对我们其他子女的要求不予正视,现在我们都有工作在身,我担心我们不在家的时候他们私下就将财产土地分割了。请问是不是有一种律师函的形式可以敬告大队在我们未协商好的情况下不能私自分割财产呢,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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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