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月19日到公司上班,至今未签合同,曾经在社保网查询公司于11年10月开始给我缴纳社保。公司现在要签签订12年10月30日至13年9月30日劳动合同,但是我不想再公司继续干下去了,我又不想这么莫名其妙的失业,想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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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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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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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之前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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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