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本人是上海人,2011年6月原本在嘉兴同一家公司的李小姐告知自己已从原来的公司辞职,他的朋友投资准备在桐乡开了一家公司自己创业。6、7月间多次通过电话QQ等方式向我表述希望我能为他的公司做市场的推广以及商务合作方面的工作。最终双方在8月中旬的时候约定以3000元/月的薪资兼职的方式合作并未签署雇佣合同。应为种种原因双方在1月21日停止合作。期间总共收只收到两比各四千元汇款,其中4000元是为了采购设备。11月 12月两个整月 1月1日至21日的薪资都未支付(实际9月12日至9月低的薪资也未支付)多次的追讨下,5月又付给我800元的欠款。再后来就不接电话,不回消息了。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问题一:
我与李小姐从事的是电子商务,在我们的行业里基本上的联络都是以邮件和QQ MSN 电话等聊天工具沟通,因此我和李小姐之间对话并没有录音,只有我和李小姐 公司客户以及公司其他职员的QQ聊天记录以及该公司的职员(现在是否还在职不确定)发给我的邮件,邮件内容为其公司的企业通讯录,通讯录中标注了我与李小姐两人的职务。以及我发给的一些合同记录。(李小姐为企业法人)另外有客户愿意为我作证,证明我做为李小姐公司代表的身份与他进行过接洽,寻求合作。
问:凭借这些证据是否能够向嘉兴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够我缺少什么?
问题二
我拿打印下来的聊天记录和电脑至公证处被告知公证处无法公正,需要找专业机构做鉴定,公证处只对鉴定报告进行公正。再咨询相关鉴定部门,得知对聊天记录邮件等进行鉴定费用越在六千人民币。且这笔鉴定费需自行承担,不得将鉴定费用加到向被告索赔款项中。
问:是否一定需要鉴定公正后才能做为证据呈交法院?
问题三、
双方1月解除合同时,李某硬将平板电脑以3000元的价格冲抵我的薪水,目前设备和发票一直在我手上,整个事件纯属李小姐的公司单方面违约,聊天记录中对方明确的说,他给我的三笔款 无论是采购设备,薪水 以及后续那800元的欠款,都未从公司账面走。且金额不大属于民事案件,我告不了他不从公司等言辞,
问:我退回设备,公司除了支付我全额的拖欠薪资之外,另行赔付一笔不低于1个月薪资的赔偿金。赔偿金额多少合适?
问题四:有无嘉兴、桐乡、上海等地区的律师愿意接这个案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