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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外资企业工作13年,现在公司由于税务的问题把工资分成两个地方发放,一小部份在财务(有工资条),一部份在老总手上发放(无工资条,老总会让你签一张纸,但不给员工),经多次与公司老总协商要求一张完整工资条(有录音),老总不同意,不得已申请法律仲裁,在本人申请法律仲裁后两天,公司以不适应公司后续发展为由开具解雇通知书(本人要求在申请仲裁期间继续上班,但公司同意),我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谢谢!

合同纠纷
2012-09-28 08:37: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待通知金、双倍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 如公司违法解聘的,您可要求赔偿金,即一年工龄两个月本人工资。
    您的案件核心问题是,如何取证证明您实际工资,因为,根据您的陈述,这个企业可能不会诚信提供您实际工资收入证据材料。不明之处,可来电详询。
  • 如公司违法解聘的,您可要求赔偿金,即一年工龄两个月本人工资。
    您的案件核心问题是,如何取证证明您实际工资,因为,根据您的陈述,这个企业可能不会诚信提供您实际工资收入证据材料。不明之处,可来电详询。
  • 如果违法解除可要求支付双倍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具体可以面谈。
  •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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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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