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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的房子,口头委托李四出租,李四再口头委托我出租,由我收房租写收据给租客,收到房租后交给李四,李四再给张三,但没有写收条,现在房管所上门收以前的房屋管理费和罚款,他们2人都说没有收租行为,没收到房租,叫我出这个钱,如何处理??(我不是二房东,三个人是亲戚关系,当时叫我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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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1 14:15: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