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饭店里刚做了两天,手指被刀切伤了,左手食指手指头上的肉被切掉一块。老板付了医药费。可是后来他不付了,现在都是自己去医院换药买药有发票,但是老板不给看了,都是自己掏钱的能讨回来吗。还有就是误工费能得到赔偿吗。现在手指伤没好都不能上班。生活都是我妈在照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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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工伤,但是你必须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否则很难主张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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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是构成工伤的,可以去申请鉴定。
2、可以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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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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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构成工伤,可保存相关医疗票据,误工费也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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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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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