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我到A公司上班,面试时承诺工资3000元,8月份拿到了7月的半月工资1500,但是8月的时候变成了2000,9月的时候变成了基本1000+绩效400+补贴200,即拿满分绩效也就1600。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3000的薪水给我补齐工资,并按劳动法规定的未签订合同双倍支付。同时五险一金都未购买(承诺过要买的),是否可以申请公司补齐这块的钱。我是准备离开了。以上种种均未有书面通知,包括我的职位变动、工作变动(我都不明白我还是不是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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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律师帮助收集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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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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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