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发生在西宁。我弟弟的一个朋友(A)被B打了,几天后A叫我弟弟去帮忙打B报仇。然后我弟弟找了三个朋友,这三个人中有一个人又找了几个人;A找了几个人,一共13人。结果,B被打死了。A这边的人当时准备了刀、铁棍等,但在现场没用这些工具。我弟弟没动手,找的3个人,两个没动手,现在已经被释放。喊了几个人的那个人动手了。我弟弟和A把人送医院去抢救了,并自首了。B的家里人开始告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弟弟和A有怎样的处罚和后果?谢谢!对方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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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于故意伤害行为,要依据当时的具体情节来量刑,应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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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减少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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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故意伤害行为,要依据当时的具体情节来量刑,应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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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