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商铺出租给客户开店已两年多,但是在一个月前到现在,他的店铺未营业,也一直无法与他取得联系,现在过两天就要交下一期的房租了,请问,如果我仍然无法和承租人取得联系,我该如何处理? 我可以自行请开锁公司打开店铺,并处理店中的物品吗? 合同中约定,对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拖欠租金30天,我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但是未约定房中的物品如何处置.我出租时是的状态是空房, 他进行了重新装修.如果他未搬家,里面还会有家具等物品.问题是我现在无从知道他到底是搬了还是出了什么问题?
-
你好,拖欠租金30天后,可以在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打开店铺清点其物品另外存放,并收取保管费。
-
可以办理提存公证
-
办理提存公证
-
如果约定终止合同的期限到了他还是没法联系,你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提存公正。
-
可请公证处办理现场物品提存公证,然后搬离物品,将房屋另行出租。。。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