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首付,购房协议的交房日期是20131230,现在房子已经封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证,但正式合同的交房时间是20140430。开发商现在就要求业主办理贷款,是不是太早了?如果现在我们业主暂不签合同,暂不办理贷款,从法律角度我们业主违约吗?如果不违约,那在离交房多久时办理贷款较合适?谢谢。
问题补充:房子建到什么程度才具备(可以)办贷款(交全款)的条件?购房协议的交房日期是20131230,现在房子已经封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证,但正式合同的交房时间是20140430。开发商是否违约?我们业主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