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叔叔今年48岁,外地人,8月底在苏州打工意外发生车祸身亡。经过交警大队协调处理,估计大概能得到30多万死亡赔偿款。但在赔偿款分配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想咨询下您,希望您能帮忙解答。我叔叔几年前离婚后,与现在的婶婶结婚(到对方家里),我叔叔之前没有孩子,但现在的婶婶有3个孩子,目前均超过18岁。另外,我爷爷目前健在,年龄82岁。最近有状况显示我现任婶婶那边想把赔偿全部占为己有,不准备考虑我爷爷应得的部分。请问韩律师:1、该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只有我爷爷和现任婶婶?2、我爷爷和我现任婶婶的分配比例是不是应该为5:5?(扣除所有丧葬花销等)3、如果我现任婶婶拿到赔偿款后一份不给我爷爷,我们这边是应该调解解决还是直接上诉?谢谢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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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这个问题很简单不算特殊,法定继承人只有你爷爷和婶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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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除去被抚养生活费,其他继承人均分。具体可协商
3、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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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除去被抚养生活费,其他继承人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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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可以继承,3个小孩是否与你叔叔形成了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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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