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于07年12月的一天,骑自行车载着我母亲在一条乡镇公路旁边行走,突然后边一个无驾驶证青年开着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到自行车后部,致使我母亲受伤至今未愈,当时立刻报警,交警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我父亲多次追讨赔偿,对方都以没钱为理由不赔偿。现在想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但我只略懂法律,存在一些问题仍未解决,希望朋友们帮忙解答一下。 问题1、起诉状的标题是“民事起诉状”?还是“民事起诉书”呢?抑或是其他? 2、由于我母亲不太懂法律,我略懂一点,如果起诉状不写委托代理人,当开庭时母亲不懂如何辩论时,我能不能代母亲辩论?(我这里法院的是乡镇小法院) 3、如果法院判决我母亲起诉获胜后,是由谁追讨赔偿?是法院?还是我母亲方? 4、如果法院判决我母亲起诉获胜后,如果被告仍不赔偿或真的没钱赔偿,那怎么办呢? 5、我还需要注意些什么?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预祝朋友们新春快乐!合家幸福!事事如意! 大家好,很感谢律师解答了我的一些法律问题! 现在我还有疑问想各位朋友帮忙解答一下的。 问题1:当开庭时,如果起诉状不写委托代理人,先由母亲辩论,当母亲不懂如何辩论时,我从旁指点母亲,这样可以吗?(母亲不太懂法律,我略懂一点?这里法院的是乡镇法院) 问题2:如果问题1的解答是不可以,我就想做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手续,这样的话是不是由我辩论,而母亲不能辩论? 总的来说,我的意思是想先由母亲辩论,当母亲不懂如何辩论时,我从旁指点或者由我辩论,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是不是说只能由一个人辩论?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交通事故
2008-02-07 21:45: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