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时写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一式三份,结婚登记处有一份,我和老公各有一份。协议内容是房子属于老公的产权,但是现在加上了我的名字,加上我名字后房子是不是有我的一半房产权,那个婚前协议是否有效呢?当然还涉及到其它一些财产,那个婚前财产协议能取消吗?如果老公同意取消的话,请问要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取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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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 通过律师见证或者公证的方式夫妻双方重新签订一份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并将之前的那份协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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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们之前的协议在第三方有留存(婚姻登记处),如果你们现在同意撤销该协议或另行约定,建议重新签一份协议,并找律师做见证或公证。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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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证加名是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变更。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协商一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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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撤销婚前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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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们之前的协议在第三方有留存(婚姻登记处),如果你们现在同意撤销该协议或另行约定,建议重新签一份协议,并找律师做见证或公证。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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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